2012「抑揚特出」台北香頌協奏曲大賽 - 報名收件至10/31
一、
活動宗旨
為提升大眾對音樂表演藝術欣賞之興趣,秉持著發揚文化之責任與服務年輕學子之精神,促進音樂學習之熱忱,乃積極籌辦台北香頌青少年協奏曲大賽,除了發掘當代異材、並提供諸多學子展現自我的舞臺。。
二、
主辦單位:香頌室內樂團
「香頌室內樂團」是由各職業交響樂團團員及歐、美歸國之傑出音樂家所組成。企願能以最樸實的包裝,襯托出古典音樂藝術的華美與深度。香頌主動積極的將音樂推廣到各個角落,期盼能讓音樂的種子飄散到每個人心中。
連續多年獲選為『96年臺北縣傑出演藝團隊』、『97年臺北縣藝術教育演藝團隊』、『97-102年新北市輔導演藝團隊』。專業的音樂家們,加上推廣的熱忱,這就是「香頌室內樂團」。
三、
報名資格:凡8至16歲(1996年11月16日至2004年11月17日間出生),具有優良之演奏能力者。
四、
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2012年10月31日止
五、
報名方式:傳真/郵寄報名
(一)
應繳交資料如下:
1.
報名表(如附件)
2.
身分證明文件影本
3.
報名費用:1500元
本團帳號: 013
國泰世華銀行
戶名:香頌室內樂團
帳號:054-03-002126-9
(二)
郵寄地址:
(220)新北市板橋區實踐路34號2樓,香頌室內樂團 收
(請註明「台北香頌協奏曲大賽」)
(三)
傳真電話:
02-2953-6718,(請連同匯款憑證一同傳真,並於初賽報到時繳交報名表正本)
(四)
活動洽詢:
香頌室內樂團,02-2953-6619 http://chansontpe.blogspot.tw
◎備註一:經主辦單位審核後,若資料或條件不符者,將通知於規定時間內補件;如逾期未補件,將不受理報名,所繳交之報名費資料將不予退回。
◎備註二:所有參賽相關資料,將不予退回,如需備份,請自行留存。
六、
比賽方式:
(一)分『初賽』、『複賽』及『決賽』三階段。
1、初賽:指定曲一首(曲目參照附件一)。初賽無評分,評審僅評定通過與否,通過者給予晉級複賽資格,裝飾奏及Cadenza與否不影響晉級結果。
2、複賽:指定曲一首(同初賽曲目)。比賽當天由評審於賽前決定比賽時將聆聽之段落長度,裝飾奏及Cadenza與否不影響晉級結果。
3、決賽:指定曲一首(同初賽曲目)。開放觀眾入場觀賞。決賽評審將給予評語及分數,按分數比例高低排定名次。裝飾奏及Cadenza將列入成績計算。
(二)分『小提琴』、『中提琴』及『大提琴』三組競賽。
(三)由參賽者於各組指定曲目中自選一首,於報名表上註記。報名截止日前,保留一次更改曲目之權利。比賽開始後,不可更改,否則視同放棄比賽,所繳交之報名費資料將不予退回。
(四)各階段比賽可自備鋼琴伴奏,請於報名表上註記,恕無法現場提出要求。伴奏與否將不影響比賽成績。
(五)『初賽』、『複賽』可看譜參賽,『決賽』則一律背譜參賽,皆毋須反覆。
(六)賽程:詳細比賽日程於比賽前二週寄送至參賽者通訊地址,或於本團網站上公佈http://chansontpe.blogspot.tw
七、
比賽日期、地點:
『初賽』
◎
日期:2012年11月17日(六)9點
◎
地點:香頌室內樂團
◎
限現場比賽,獨奏方式(如含鋼琴伴奏請自備安排)。
*除工作人員,其餘人員皆不可進入比賽區。
*晉級名單於初賽結束後2小時內,公佈於比賽場地及網站。
『複賽』
◎
日期:視報名人數決定是否舉辦複賽,將於2012年11月10日公布於活動網站。
◎
地點:香頌室內樂團
◎
限現場比賽,獨奏方式(如含鋼琴伴奏請自備安排)。
*除工作人員,其餘人員皆不可進入比賽區。
*晉級名單於複賽結束後2小時內,公佈於比賽場地及網站。
『決賽』
◎
日期:2012年12月15日(六)9點
◎
地點:香頌室內樂團
◎
限現場比賽,獨奏方式(如含鋼琴伴奏請自備安排)。
(比賽日期、地點若有更動,由主辦單位提前公告並通知參賽者)
◎備註:各階段比賽報到時間請依通知單上為準,遲到者依當日最後一組報到時間為最遲報到時間,逾時視同放棄比賽資格,所繳交之報名費資料將不予退回。
八、
獎勵方式:
各組別分別授獎優勝前三名
《優勝第一名》一名,獎狀乙紙。受邀於〈2012抑揚特出〉音樂會上演出比賽曲目,並由香頌室內樂團協奏。
《優勝第二名》一名,獎狀乙紙。
《優勝第三名》一名,獎狀乙紙。
《最佳詮釋獎》一名。受邀於〈2012抑揚特出〉音樂會上演出比賽曲目,並由香頌室內樂團協奏。
(以上名次皆可從缺。)
◎備註:初賽參賽者如進入複賽,可獲得〈2012抑揚特出〉音樂會門票2張(價值800元)。
九、
其他注意事項:
(一)
報名資格不符或資料填報不實,經查證屬實者,一律取消參賽資格,賽後發現者,取消得獎資格及獎勵,且名額不予遞補。
(二)
各組優勝者,須配合參與由主辦單位安排之得獎者音樂會及相關活動,不再另支演出費及相關費用。
(三)有關比賽時參賽者所參與演出之錄音、錄影著作權(含初賽、複賽、決賽)應歸屬主單位,主辦單位有權將相關影音資料於廣播電台、電視台播出或以任何形式出版,參賽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,且不得請求任何報酬。
(四)參賽者應遵守簡章與會場公告之規定,若有未盡事宜及不可抗拒之情事,主辦單位保有最後裁定權。如有其他未詳細規定之事項,主辦單位得視需要,隨時增修公佈。
十、
比賽曲目:
『小提琴』(擇一)
1. F. Seitz Concerto No.5 1st mov.
2. A. Vivaldi Concerto in
A minor RV356 1st mov.
3. Haydn Concerto in C Major
N0.1 3rd mov.
4. J. S. Bach Concerto in
A minor BWV1041 1st mov.
5. Mozart Concerto No.3 in
G Major K216 1st mov.
『中提琴』(擇一)
1. G.P. Telemann Concerto in G minor 2nd mov.
2. F. Seitz Concerto No.2 3rd
mov.
3. A. Vivaldi Concerto in D
minor RV356 3rd mov.
4. J. C. Bach Concerto in C
minor 1st mov.
5. Hoffmeister Concerto in D Major 1st mov.
『大提琴』(擇一)
1. Vivaldi cello Concerto in C minor RV401 3rd mov.
2. Haydn cello Concerto N0.1
in C Major 1st mov.
3. A. Dvorak Rondo in G
minor, OP94
4. Saint-Saens cello
Concerto No.1 in A minor OP33 1st mov.
參賽者於10月15日報名截止前,可保留一次修改曲目之權利,但應以正式書面文件提出申請,並由參賽者親筆簽名。
2012 台北香頌協奏曲大賽
報名表
編號: (由主辦單位填寫)
參賽者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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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男 □ 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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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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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分證字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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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日期:西元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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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讀學校/年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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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導老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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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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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
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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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動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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緊急連絡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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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訊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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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子郵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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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賽曲目 (報名後保留一次更改曲目權益,惟需於10月15日報名截止前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請,並由參賽者親筆簽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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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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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 定 曲 目 (請
填 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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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自備伴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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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附資料:◆報名表
◆報名費匯款收據 ◆參賽者身分證明文件
l 報名資格不符或資料填報不實,經查證屬實者,一律取消參賽資格,賽後發現者,取消得獎資格及獎勵,且名額不予遞補。
l 各組優勝者,須配合參與由主辦單位安排之音樂會及相關活動,不再另支演出費及相關費用。
l 有關比賽時參賽者所參與演出之錄音、錄影著作權應歸屬主辦單位,主辦單位有權將相關影音資料於廣播電台、電視台播出或以任何形式出版,參賽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,且不得請求任何報酬。
參賽者簽名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2012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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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頌室內樂團
TEL:02-2953-6619 FAX:02-2953-6718
ADD:220新北市板橋區實踐路34號2樓
E-mail:Chansontpe@delizia-art.com
Blog:http://chansontpe.blogspot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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